| 在永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会议上的讲 话(朱映红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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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8 09:06 文章来源:永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同志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猪肉质量和消费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全市商务工作会议作了部署,这次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刚才顺利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大家要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强调两点:
一、充分肯定成绩,正确分析形势,增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克服年初的冰冻灾害和生猪数量减少、肉品价格上涨,市场保供压力大等各种因素,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落实制度和强化责任为抓手,以防止私屠滥宰、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建立健全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认真履行了各自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成效明显。一是完善和落实了各项制度。全市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完善和落实了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肉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促使生猪屠宰、加工、销售,逐渐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二是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在2007年全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全市认真开展了“回头看”及“迎奥运百日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活动,通过整治,完善了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强了屠宰、加工环节全过程监管,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了杜绝,猪肉质量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经销商和使用猪肉单位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肉食品消费安全得到了保障,全年无重大疫情和病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三是有序推进了屠宰场的升级改造。各县区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要求,把屠宰场的升级改造工作作为屠宰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建设力度,升级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如双牌通过招商引资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了一个新的集屠宰、加工于一体的三星级屠宰场,东安、宁远新的定点屠宰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屠宰场升级改造力度加大,极大地提高了我市生猪屠宰能力和肉品质量档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对推动我市生猪养殖事业发展,规范生猪产品流通秩序,加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把生猪屠宰管理正式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早在1997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颁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去年国务院又重新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和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见屠宰管理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也不是一项依靠突击行动就能做好的工作,而是一项经常性的重点经济工作和政治任务。因此,各级政府和商务部门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从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把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这项工作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印制宣传册、现场咨询等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定点屠宰制度及管理措施,以及肉品鉴别、选购、储存和消费常识,报道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成效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定点屠宰企业的清理整顿结果,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屠宰工作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屠宰管理水平,必须搞好“五抓”。一是抓认识。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上来,认真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抓素质。搞好屠宰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让他们遵纪守法,自觉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从事生猪屠宰、加工销售活动。三是抓整治。从业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食肉安全、关系着全市人民能否吃上“放心肉”,我们必须加强屠商队伍的建设和屠宰市场的清理整治。凡是发现在交易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者,要坚决取消其资格,五年之内不能从事此项工作。四是抓检验检疫。要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制度,要完善检疫设施,配齐配强检验技术人员,决不能让有安全问题的肉品流到市场。五是抓督查。执法人员要严督严管,对上市的肉品随时进行抽检复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各县区与基层乡镇的定点屠宰企业要实行定期督查,真正做到有人主管,有人具体去抓,建立起层层督查机制。对个别工作人员循私枉法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各县区商务部门要尽力向县区人民政府汇报,取得政府的高度重视,争取政府在执法人员的配备、执法装备的配置和监管工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要进一步搞好定点屠宰规划,促进屠宰行业产业升级。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今年将对现有屠宰厂(场、点)重新进行资质审查。凡是以前经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厂(场、点),必须达到国务院新修订《条例》规定的建厂条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SB/T10396-2005)。各县区商务(定点办)部门要对辖区定点屠宰厂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按照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条件,进行分类排队;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明确在今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对经过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于不适宜在原址屠宰的,要进行搬迁;要大力推进机械化屠宰,11个县区城区必须在2009年底前实行机械化屠宰;对具备条件的乡镇也要实行机械化屠宰和半机械化屠宰,为推行肉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屠宰行业提档升级夯实基础。
(四)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商务厅、公安厅、卫生厅、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已经与市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广泛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坚决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对举报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的,要实行奖励。
同志们,猪肉质量和猪肉消费安全无小事。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辱使命,勇挑重担,扎实工作,推动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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